名下第二輛及以上車輛會強制報廢嗎?
新政策提出,限制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,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,治理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、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為。
小客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,應當確立“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”的原則。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產,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,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。按照現(xiàn)有政策,非營運車輛沒有強制報廢年限。
接受車輛轉移登記方需要擁有指標嗎?需要駕照嗎?
為方便其家庭成員擁車用車,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,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。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。接受轉移登記車輛的家庭成員非必須有駕照。
個人名下登記有多輛京牌小客車,能否將其中一輛直接變更登記給不滿足“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”條件的配偶?
可以。
根據(jù)新政,個人名下多車轉移登記不要求配偶須滿足“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”條件,只需要滿足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滿一年。但是,子女、父母作為受讓方的,還須符合“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”的條件,并且與車輛登記所有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存續(xù)滿一年。
京牌小客車在2020年出售或報廢,在新政實施后是否都可以申請更新指標?
只要是2020年1月1日-12月31日期間,已經辦理完成車輛過戶、轉出或注銷登記的,將來都可以隨時申請更新指標。相關車主無需趕在新政實施之前申請更新指標。根據(jù)新政,不再有12個月內必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。但一經申請獲得指標后,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。當然,如果名下多車在2021年1月1日后出售或報廢,只能就其中一輛申請取得更新指標。
通俗地說,名下多輛京牌車的車主,可以在新政實施之前把舊車出售或報廢,但不必急著購買新車上牌,等真正有用車需求時再購車即可。
需要說明的是,這不是對名下多車群體的“政策漏洞”。從近期看,這一規(guī)定可以推動相關車主賣掉舊車,少占用停車位,少開老舊車,少了很多交通事故風險、尾氣污染。從中長期看,這些車主將來使用指標辦理完成車輛登記后,還是會受到新政約束,再次出售、報廢時只能選擇其中一輛取得更新指標,最終實現(xiàn)“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京牌指標”。
舉個例子:小王2020年出售了兩輛京牌小客車。新政實施后,也可以申請兩個指標、新購兩輛車。但是此后,再次出售這兩輛車時,就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。
一人名下有兩輛京牌小客車,在2020年12月9日出售了一輛。他在2021年1月1日又出售一輛,是否能就這輛車申請更新指標?
能。因為這是他在新政后出售的第一輛車,他可以就這輛車申請更新指標。
同時,2020年出售的那輛車也可申請更新指標。
此后,再次出售這兩輛車時,就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。
我名下只有一輛京牌小客車,能否向子女或父母轉移登記?
不能。
新政允許向子女和父母轉移登記的是第二輛及以上京牌小客車。
個人名下登記有多輛京牌小客車,能否將其中一輛轉移給已經擁有小客車指標但名下無車的配偶、子女或父母?
可以。
配偶、子女或父母可以使用其小客車指標后,進行車輛登記上牌。
名下多車的人是否可以不辦理轉移,自己租售?
不可,一經查實將收回指標。
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,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。小客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,應當確立“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”的原則。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產,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,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。
對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、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為,指標調控管理部門會同公安、交管和司法部門加強打擊,一經查實將收回指標,已經購置車輛的,將納入黑名單不予辦理更新指標。
個人名下有第二輛及以上本市小客車,轉移登記有時限要求嗎?
沒有。
只要在車輛報廢之前,完成轉移登記即可,非營運車輛沒有強制報廢年限。
個人名下有一輛車,可否轉到父母名下?可否把父母名下車輛轉給我,我再轉給子女,我還可以接著搖號?
不可以。
允許向符合條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轉移登記多余車輛,針對的是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。個人名下只有一輛車,目前政策只允許轉移給配偶,且配偶需滿足名下無車、婚姻存續(xù)期滿一年的條件。
接受父母名下車輛轉移登記后,同樣不可以把名下僅有的一輛車轉給子女。
個人名下多車可以轉移給未成年子女嗎?
可以。
只要子女符合“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”、親屬關系存續(xù)期滿一年的條件即可。
根據(jù)公安部機動車登記相關規(guī)定,對于車輛所有人,沒有年齡或者是否擁有駕照的限制條件。
個人名下多車可以轉給兄弟姐妹嗎?可以給孫輩嗎?
不可以。
轉移登記的范圍,限于沒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,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(xù)期滿一年;子女和父母要符合“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”、親屬關系存續(xù)期滿一年的條件。
在車輛轉移登記環(huán)節(jié)設置親屬關系存續(xù)年限,主要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序良俗,打擊利用“假結婚”“結婚離婚”等形式倒賣京牌指標、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,提高違法風險和成本,維護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的嚴肅性;這一設置對于正常的夫妻變更登記車輛、親屬轉移登記車輛沒有影響。
新政允許向符合條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轉移登記多余車輛。能不能將車輛賣出后,把多余的更新指標轉給親屬?
不能。
政策規(guī)定“指標不得轉讓”,允許向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轉移登記的是車,不是指標。
名下有小客車處于被盜搶的登記狀態(tài)、或名下小客車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但未按照規(guī)定辦理車輛注銷登記的、或有網(wǎng)約車登記的,相關小客車仍視為名下登記的小客車?
是。
舉個例子:小李名下有一輛網(wǎng)約車,還有一輛普通的小客車,這種情況屬于一人多車。
如何辦理名下多車向親屬轉移登記?
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,2021年起可以通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網(wǎng)站線上提出申請,向符合條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轉移登記車輛。申請時段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、8月1日至10月8日。提交申請后,經公安、民政等部門審核通過,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。
為何在轉移登記環(huán)節(jié)設置親屬關系存續(xù)年限?
為維護社會公序良俗,有效打擊利用或違反指標管理措施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,提高行為人的違法風險和成本,維護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的嚴肅性,政策規(guī)定在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、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時,需滿足婚姻存續(xù)期滿1年的條件;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,在辦理向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轉移登記車輛時,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(xù)期也需滿1年。啟動實施后,將借助婚姻、人口信息大數(shù)據(jù)進行嚴格審核。